邵武城管综合执法 发表于 2024-1-5 16:41

以案释法:及时处置水泥罐车沿路遗撒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不断发展,市区内运输砂石、水泥、渣土等工程车逐步增多。工程车运输过程中出现泄漏、遗撒污染路面不仅影响市容市貌,也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近日,邵武市城市管理局依法查处了一起水泥罐车沿路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的案件,对当事人做出处罚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一、案件回顾近日,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西门路巡查时,发现西门路酒厂改造项目周边路面有泥浆泄漏、遗撒的现象,既影响市容市貌,又存在安全隐患。经执法人员跟踪检查,检查结果为官某驾驶的水泥罐车运输泥浆未保持外观整洁,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长150米。执法人员立即督促当事人清理泄漏、遗撒的泥浆消除隐患,并依据《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官某作出了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二、法律链接《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运输煤炭、矿石、砂石、土方、灰浆、渣土、垃圾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覆盖等防护措施。车辆在运输途中不得沿途泄露、遗撒、飞扬。泄漏、遗撒的,责任人应当及时清理;责任人未及时清理的,所在地的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立即委托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清理,并依照公布的合法收费标准,向责任人收取清理费用。第三十六条第七项 违反本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三、典型意义近年来,城市建设飞速发展,相关企业及广大司机朋友在运输散装、流体物料时要充分认识到泄漏、遗撒的危害性,应当保证车辆密闭运输,要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出工地时清洗车辆,保持车身整洁,不发生沿途泄漏、遗撒等现象,做到合法、合规、有序经营。接下来,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强工地日常巡查,对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导致泄漏、遗撒的行为,及时处置,消除道路安全,确保广大市民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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