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号同学。 发表于 2024-3-16 13:40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丨邵武法院多形式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315国际 消费者权益日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让消费者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连日来,邵武法院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普法上街       3月13日, 邵武法院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保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普法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疑问等,向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具体案例,以案说法,向群众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维权意识。

普法下乡       3月14日,和平法庭联合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综治中心、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和平司法所等部门在和平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耐心接待群众,并就群众在日常消费过程中遇到的质量问题、虚假宣传、售后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维权途径等问题进行解答,进一步引导群众提高防范意识与维权意识,倡导理性消费、快乐消费、安全消费的理念。

调解纠纷       近日,邵武法院联合消保委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陈某通过微信联系杨某某订购狗粮,合计支付货款7320元,但杨某某未依约提供狗粮,陈某多次催促发货未果,杨某某也未退还货款,陈某遂诉至法院。立案庭收到案件后即委托消保委协助进行调解,经调解,陈某与杨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面、有效的解决消费者的消费纠纷。
       这是邵武法院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消费纠纷化解质效的一个缩影。
       邵武法院与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保委通力合作,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诉调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运用诉前调解及“调解衔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诉前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建立了“调解衔接工作站”的六项制度,推动多元化解。
       下一步,邵武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整合调解资源,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全力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同时也将不断创新普法宣传的形式和内容,为构建和谐、公正、透明的消费环境作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邵武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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