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降雨频繁,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车主为了遮风挡雨, 私自加装遮阳(雨)篷的行为呈反弹趋势, 热天能防晒,雨天可挡雨? 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存在很大交通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全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6月3日下午,漳州龙海交警针对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雨)篷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突击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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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当天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4起,拆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装遮阳伞40余把,劝导和教育驾驶员40余人。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 到底有多大危害?
一组动图了解一下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的四大危害:
危害一:由于遮阳伞面积比较大,遇到拐弯、刮风或者路面湿滑时,车身就容易发生剧烈的摆动,容易发生侧翻,固然引起交通事故。 危害二:遮阳伞伞柄十分锋利,万一发生事故导致伞柄断裂,很容易对车主造成致命伤害。 危害三:驾驶员视角容易受到限制,扩大视觉盲区范围,造成遮挡视线、风阻系数增加的问题,同时会给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很大的干扰。遮阳伞的伞檐容易刮碰到正常行走的路人,造成伤害。 危害四:影响了电动自行车转弯的机动灵活性,不利驾驶快速避险。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限制了驾驶人跳车脱险的空间,增加了伤亡率。
加装遮阳伞是交通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成或者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七十一条,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有明确规定,即高度距地面不能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过0.3米。摩托车、电动车上安装遮阳伞已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加装遮阳伞已构成擅自改变车身结构的违法行为。
交警有话说
福建公安交警呼吁,驾驶员们主动拆除遮阳(雨)篷,戴上安全头盔,关上面罩,这才安全又防晒。切莫为了一时的防晒而一不小心伤害了自己。
来源:漳州交警微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