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的部署
福建省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 于6月28日在全省正式启用 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12分 快被记满12分的驾驶人 参加网上学习最多可减6分! 政策利好可要用好 让我们再复习一下注意事项 一、学法减分规则 01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区分驾驶证准驾车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都可以参加学法减分,并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
02 机动车驾驶人在处理完交通违法且未被记满12分的情况下,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参加“学法减分”,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每次学习不得少于5分钟,机动车驾驶人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20分钟,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一个记分周期内可多次申请,但每人最多减6分。 03 “学法考试”活动,需要实名认证并通过人脸识别比对,否则系统将不予通过减记分。 特别提醒 请勿在学习和考试过程中接打电话。如果在学习和考试过程中接打电话或退出APP,会影响学习、考试结果。 对于因实人认证未通过导致考试成绩无效的,用户可以通过该功能在二十四小时内录入复核原因后申请复核。每次考试记录,允许申请复核一次。
这套流程不但C、D类驾驶证能用,持A、B类驾驶证的驾驶员也同样适用。
二、7种情形不予受理 (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二)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三)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四)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六)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七)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三、交管12123操作流程
不过可别忘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才是“王道”!快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小伙伴们吧!
来源:泉州、福州、龙岩交警、福建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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