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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 南平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调 ↓↓↓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3月3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我市从2022年4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较2020年增长240元:
1、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调整为1810元,增幅15.29%;
2、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调整为1660元,增幅16.90%。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较2020年增长2.5元:
1、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调整为19元,增幅15.15%;
2、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调整为17.5元,增幅16.67%。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调
按照《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4月1日起,南平市本级、各县(市、区)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标准同步调整。调整后,按不同的缴费年限月人均增加168-192元。
市本级、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99元提高至1267元;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77.5元提高至1357.5元;
3、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256元提高至1448元。
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94元提高至1162元;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65元提高至1245元;
3、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36元提高至1328元。
各县市失业金申领咨询电话
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8870629
延平区劳动就业中心:8625525 8625713
建阳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5820120 5823965
建瓯市劳动就业中心:3828151 8207063
邵武市劳动就业中心:6338005
武夷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5322820
浦城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876555
顺昌县劳动就业中心:7822017
光泽县劳动就业中心:8379832 8020357
松溪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6083259
政和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3326470 3372017
来源:闽北日报(汤文娟 陈礼优 陈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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