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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三轮电动车整治的通告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全力做好2023年邵武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邵武市公安局与邵武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开展二、三轮电动车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整治内容
1、从严整治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载人、不按道行驶、加装遮阳伞、逆向行驶、不戴头盔、乱停放、随意掉头、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2、整治组将按街道对市区停放的无牌、非标车(已公告过期作废的小黄牌、小白牌超标电动车)、以及在人行道上停放的僵尸车进行清查拖离,并对涉及上述违法的行为分别依法处罚(非标车无牌200元,无证300元,未戴头盔100元;电动自行车无牌50元)。
三、放行规定
车主领取被拖离车辆时,须携带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等合法手续,先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罚后,再到市城管大队办理放车手续。对有3C认证、符合上牌手续的车辆,引导市民到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
四、领车地点
城郊镇安坪变电站对面停车场。
望广大市民相互告知,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抵制交通陋习。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邵武市公安局 邵武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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