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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春花园小区物业乱收费,我曾多次通过向领导留言版块反映,始终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妥善处理,今又收到物业发来的催缴单,就想问问相关部门,这个物业费该不该交?要不要交?交多少合适?
首先说说小区“业委会”吧!自原电厂物业退出后,既未召开过业主大会,也没通过公平公正公开选举,就产生了“业委会”,且业委会成员皆为原电厂职工,通过“招标”,排挤中标的光辉物业,与雨汐物业签定了以0.55元/平方收费的“物业合同”,想问问这样的“业委会”是否合法?签定的合同是否有效?
再说这收费,都知道这熙春花园原属电厂房改房,原住户房产证记录的都是户内面积,后来买进的房产证上都有加公摊面积,物业以房产证登记面积收取物业费,致使后面买进的比原住户平白无故每个月要多交十几个平方的物业费,且物业方不知道是不会算帐还是当业主是傻子,10个月物业费既然要收将近600元。据了解,同等小区,仅一街之隔的园丁新村,一年物业也就380,想问为什么我们的物业费就要高出将近一倍,难道我们不属于同一片天?难道相关部门对物业收取就没有一个标准?任由小区物业想收多少就多少?!
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好好整顿规范一下物业收费,还市民一个合谐平安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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