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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第3款之规定,现将我队因交通违法暂扣未接受处理的324辆摩托车(含电动车、电瓶车)清单公告如下,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将依法对暂扣车辆予以报废处理。 邵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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