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占用公共平台搭建阳光棚 【案情简介】 :2016年10月2日,市城建监察大队执法队员巡查至三丰大道“甲壳虫小区”发现该小区危姓业主擅自占用三楼公共平台,搭建阳光棚。执法队员勘查取证并制作相关文书。危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依据该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拆除。 【点 评】 :本案实现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职责明确、主体合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进行管理和执法,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 一、程序到位,手续完备。执法办案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现有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 二、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及主客观原因,从而做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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