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通告 为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定、欢乐、祥和的春节。特发布本通告: 一、林区内的旅游景区、场矿企业等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市民进入林区山场作业施工时,不随意用火;禁止在林区乱丢烟头和火柴梗;进入林区登山、踏青、旅游人员严禁在林区吸烟、烧烤和使用明火炉灶等,严禁在森林边缘和公园地带点放孔明灯活动。 二、对未成年人和特殊人群,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责任,防止他们上山玩火或在野外燃放烟花爆竹造成森林火灾。 三、林区内寺庙、加油站、重要目标等,要加强森林防火专项检查,彻底排除火灾隐患。 四、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一律按《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从严查处。 特此通告。 邵武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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