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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未满16周岁青少年骑电动车的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们: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电动车的普及,电动车成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一些中学生也将电动车视为上学标配,在上下学时间,路上时常能看到很多学生骑着电动车并行前进,偶尔还会出现闯红灯、超载、逆行、随意变道、嬉戏打闹等行为,十分危险!
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时有发生,不仅给骑行者本人带来伤害,也给道路上行走的行人或车辆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更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一、为什么未满16周岁禁止骑电动车?
未满16岁的孩子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由于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电动自行车操控的稳定性及刹车系统的安全性不佳,未成年人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对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而电动摩托车需要考取驾驶证方可上路操作。
同时,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行车速较快,甚至伴随一些危险动作,如搭载他人、追逐打闹、翘头等行为,更易引发各类大小交通事故。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安全提示
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路上骑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虽难以强制管理,但如引发交通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未成年人父母应当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为了孩子的安全,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第一道关,不要为未满16周岁的学生购买电动车,更不要让他们骑行电动车上下学。
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坚决禁止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不购买电动自行车给孩子,妥善管理好家用电车自动车钥匙,更不允许学生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摩托车,乘坐电动车或摩托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邵武第六中学城南分校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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