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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办事指南
1、受理条件: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我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就业困难人员还包括具有我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以下人员: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持有残疾人证农村居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人员对象范围,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办理就业创业实名制登记后,可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2、申报材料:身份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3、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4、办理类型:即办
5、办事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6、办理机构、地点、咨询电话:邵武市劳动就业中心 邵武市电信大楼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599-6338004
零就业家庭登记
1、受理条件:劳动年龄段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可申请登记。
2、申报材料:身份证、零就业家庭情况登记表
3、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4、办理类型:即办
5、办事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6、办理机构、地点、咨询电话:邵武市劳动就业中心 邵武市电信大楼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599-6338004
来源:邵武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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