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宣传倡导以植树绿化和献鲜花、花篮、花圈等形式的文明扫墓祭祖新风。要组织人员在林区进山主要路口和重要地段、坟区加强巡护检查。 二、市民在扫墓时应做好以下事项:扫墓时切忌乱点香烛、纸钱和鞭炮等;焚烧纸钱时,应该使用焚烧桶或金属容器;祭拜结束后应该检查四周,一定要将燃灰清理干净,确保纸钱或香烛完全熄灭,没有余火后才离开;祭扫中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报警(电话:6202119)。 三、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对森林火灾肇事者及因擅离职守酿成事故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邵武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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