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7日凌晨1时03分,邵武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溪南路紫云桥附近有人跳河。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令由昭阳派出所所长带领民警迅速出警赶赴现场救援,同时通知“119”、“120”等单位前往增援。到现场后,河面并未发现跳河者的踪影。根据现场与跳河者同行人员的指认方向,出警人员立即跳下河展开施救行动。在现场水深、雾大、能见度低的情况下,市公安局再次增派打捞队一支,出动快艇一艘、竹筏两条开展不间断地打捞救援工作,同时协调东关电站采取缓慢放水措施,一方面保证救援工作更好地开展,另一方面确保跳河者不至因水流过急而被冲走。3月17日上午11时左右,富屯溪水位下降将近3米,而就在此时,打捞队前后历时十个小时,成功将跳河者捞起,但该跳河者已确定死亡。 救援工作进行的同时,市公安局指派警力,将跳河者的同伴带回派出所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经初步调查:死者林某,女,1997年6月出生,辍学至今无业。2012年3月17日凌晨0时许,15岁的死者林某与其朋友张某、苏某、沈某及陈某等数人路经溪南路紫云桥附近。期间,死者林某与其男朋友张某发生口角,张某一气之下与林某分开,独自一人走上紫云桥。当日凌晨将近1时,死者林某因此情绪激动,便沿着防洪护堤的阶梯走下河去,此时在其身边的女伴苏某伸手欲将林某拖上岸,但苏某却也因此被一同带下水去,苏某落水后呼救。沈某闻讯赶到,跳下河将苏某救上岸,之后才听说林某也跳下河去了,但在河面上却看不到林某。就在此时,死者林某的男朋友张某赶到,随即跳下河去欲救林某,但始终未见林某身影,同伴陈某见状报警求助。 目前,此事公安机关还正在继续调查中,后继情况将在调查后及时发布。 邵武市公安局 二O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