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疫苗接种 7月31日,南平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张雄到市立医院检查指导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时,对该院出具“新冠病毒疫苗暂缓接种证明”的创新做法大加赞赏,并表示将作为好经验好做法在南平地区推广。市领导张晟、市卫健局局长叶良水、副局长肖华东及市总医院院长刘建辉等领导陪同检查。
接种新冠疫苗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有部分人员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宜接种。为了方便该群体,邵武市立医院特制定出具新冠病毒疫苗暂缓接种证明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根据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新冠病毒疫苗说明书》等不适宜接种或暂缓接种的人员,符合暂缓接种要求的,由各专科主任医师根据既往就诊情况、临床检查结果开具暂缓接种证明并签字(不得代签)。各专科开具的暂缓接种证明后,交由暂缓接种证明开具专家组组长或副组长再次审签。暂缓接种证明审签后,必须到医务科审核盖章后才能生效。未经以上流程出具的疾病证明均视为不合格。因不合格的证明引起的相关责任,由证明出具的医师承担。 近期,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邵武市立医院在疫苗接种工作中,做实做细服务环节,出具“新冠病毒疫苗暂缓接种证明”便民服务一经推出便受到广大群众好评,有效确保了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有序开展。
特别注意: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暂缓接种证明”时须带好就诊卡、以往就医的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等资料。
来源:邵武总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