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老消防队的明佳西苑小区的业主们为了维权掀了一拨拨热潮。明佳西苑怎么啦? 事出有因! 一是地产开发商扬言要将本属于全体业主的地下停车位向外出售或出租,闻讯后业主们自发行动起来,封堵了车库的出入口;二是开发商将一层的店面出租给商家开超市,商家将本属于业主的内置庭院当成了他们垃圾、货物堆放地以及货运通道;三是开发商散布言论,要将不同的2个小区(明佳西苑与明宏世家)打能连成一片,业主们怒不堪言;四是本不允许餐饮业入住的小区但因开发企业与物业经管管理不善,一层餐馆面包店经营热火,油烟严重污染小区环境。 面对以上的事因,业主们振振有词,理由充分:1、根据相关法规小区地下车库是配套公用设施,是建筑物的辅助设施,应当无偿交给建筑物的所有人(业主)共同使用,开发商没有所有权,根本无权处置。2、超市的经营只能在其自身所属的范围内,没有理由侵占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共用场地,其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3、明佳西苑与明宏世家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开发企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小区,之间的围墙设置方案,应征得明佳西苑2/3以上业主同意方可实行。4、一层店面的出租管理应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目前的污烟脏气,是物业不作为所致。 孰是孰非,自有公论!明佳西苑的维权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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